蒙古与奴隶制——“从少数民族史看初始阶级社会的非奴隶制性质”专题研究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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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广志.蒙古与奴隶制——“从少数民族史看初始阶级社会的非奴隶制性质”专题研究之十[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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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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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蒙古族所出,有匈奴说、突厥说、东胡说种种,迄今仍不甚了了。一般认为,蒙古部于唐代始见诸汉文史籍。那时,蒙古人的祖先“蒙兀室韦”作为东胡系室韦诸部中的一分子,活动于望建河(额尔古纳河)流域,过着“滨散山谷,逐水草而处”,“不税敛”、“无君长”、“不相臣制”的原始社会生活。(《新唐书·室韦传》)后来,渐次西移,最后抵怯绿连河(克鲁伦河)、斡难河(鄂嫩河)、土兀刺河(土拉河)三河发源地之不儿罕山(肯特山)一带。①从此,不儿罕山地区便成了蒙古部活动的中心。 那时的蒙古草原,民族成分相当复杂,在蒙古部的周邻,还居住着其他一些部落,如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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