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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法定 行为温和——二论档案行政指导
作者姓名:本刊评论员
摘    要:正档案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行为。因此,档案行政指导的实施主体必须具有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具体体现在档案行政指导实施主体是由法律法规规章来规定的。档案行政指导的具体实施主体不仅包括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组织及档案行政指导的实施人员。因而,档案行政指导实施主体的范围要宽于档案行政主体,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经授权的档案馆(室)、受委托组织及档案行政指导的实施人员都可以成为档案行政指导实施主体。清楚档案行政主体与档案行政指导实施主体间的联系与区别,有助于更好地界定档案行政指导的实施主体,更好地履行档案行政指导职能。虽然,档案行政指导是一种主体法定的行政行为,但是它不具有强制性,它是

关 键 词:行政指导  主体法  实施人员  行政行为  法规授权  法规规章  事务管理  依法治档  法律缺位  现代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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