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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法基本结构的构想
作者姓名:胡文斌
摘    要:教育体制改革的进行,必然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法规来协调和规范学校及社会的办学活动,以便办好教育。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教育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摘要)》第三十二章即“发展教育事业的主要政策措施”中又提出,“要简政放权,改变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管得过多、过死的状况……加强教育立法”。①教育立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教育的法律、法令、法规、条例、规则、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即全部教育立法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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