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科研功能之导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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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兆峰.学校教育科研功能之导正[J].教书育人,2010(7):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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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兆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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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沅江市第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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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学校本课程体系中,法律校本课程是培育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的载体,是拓展法律思维和培育法治意识,孕育民主法治的根基。中学法律校本课程不应该只是静态描述法律规则,而应该在法治精神的培育上,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常识教育模式,发挥公民法治教育的功能。面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教育要求,中学法律校本课程以“人性尊严”为优先任务,承担了培养自我判断的角色。在我国中学法律校本课程的编制与实践过程中,该课程面临“法治精神”与“法律常识”的问题,在“书本中的法律”与“生活中的法律”的问题上存在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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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校本课程体系 法律规则 法治精神 中学 视阈 法律常识 法治文化 法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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