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能否在新《义务教育法》面前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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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评论员.“择校费”能否在新《义务教育法》面前消失?[J].华章,2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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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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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4月28日,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刘金平在人民网举行的“规范教育收费”网上座谈会上明确表示,择校问题是目前治理教育乱收费过程中最头疼的问题,是块硬骨头,但这块硬骨头不啃问题解决不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的确煞费苦心,但是有两种方法却让人一头雾水。一是给“择校费”一个合法的身份。2004年上半年,江西省教育系统规定,全省重点高中依照有关标准,可以向学生收取“择校费”。消息传开,舆论哗然。对此,教育部门解释说,这项规定是权衡利弊之后不得已而为之的结果。二是对“择校费”进行征税。南昌市地税局决定自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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