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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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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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事厅、科技厅、国资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全面实施,切实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为我国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就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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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才培养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 自主创新能力 发展规划纲要 发展改革委 创新型国家 高等学校 科技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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