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普九”工程项目实行八大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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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晓路.自治州“普九”工程项目实行八大优惠政策[J].湖南教育,199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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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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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为了抓好“普九”工程项目建设,确保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作出决定,对“普九”工程项目实行八大优惠政策。一是对新征土地和教学用地免征交通建设基金和邮电建设基金,免收减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征地管理费;二是优先安排“普九”项目建设计划,供电部门免收供电工程补贴费、管理费,供水部门免收管理费,公安部门免收消防审批费;三是对“普九”项目工程免收城市规划管理费、城市建设增容费、城市供水增容费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四是免收勘察设计费和工程质量监督费;五是免收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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