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的课程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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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小学教师课程权力的迷失中小学教师课程权力的迷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课程权力的失衡,二是课程权力的放弃。教师通过教育法律与课程管理政策的授权,获得了一定的课程权力。但在课程实践中,中小学教师的课程权力却仅仅体现在课程实施中,且表现为一种绝对“权力”,而在课程决策、课程设计、课程评价中处于“附庸”地位。在真正发生教育的地方——学校,教师只能忠实地执行课程决策与设计。“教师对知识的限定即是处理、准备‘药剂’,并按‘处方’的剂量分配知识”,成为他们职业最重要的职责。毋庸置疑,权力与利益、职责相关。尽管教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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