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一法官写错一字 被罚500元
引用本文:张贵红,冯序鹏.一法官写错一字 被罚500元[J].高校后勤研究,2001(2).
作者姓名:张贵红  冯序鹏
摘    要:文字上的功夫不能马虎。哪怕是一个句点都要慎笃,不能放过。这里引摘“一法官写错一字,被罚500元”,值得痛诫,特别是对搞编辑者来说更要应引此为戒。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