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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南京市2006年新修订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根据近年出现的新课程改革、加强新农村建设等要求,对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3个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职称评定)条件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较大修改。和过去相比,新出台的《条件》除了继续关注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外,更加注重教师的教学效果。比如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条件》就明确提出必须“教学成绩显著”,要求其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良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而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新的职称评定条件不再只是看证书、看论文数量,而是对素质教育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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