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手之前当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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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应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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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真替辽宁瓦房店市织布厂的职工感到惋惜。该企业两次召开职代会就企业出售一事进行表决时,除第一次职代会有一票要求搞股份合作制外,其余是“清一色”的“没有意见”。至于企业如何出售以及出售之后职工如何安置等诸多至关重要的细节职工代表没有一人过问。决定自己命运和企业命运的权利就这样被草率运用了。企业因此于99年8月正式卖掉了。事过三个月,原厂的78名职工才联合给上级写信,希望收回曾经属于他们的企业。然而一切都太迟了,企业已经破产,集体财产已不复存在,哪里还有什么集体财产所有者的身份和行使对企业重大决策进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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