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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物与托情之间——浅谈比喻的运用
引用本文:鲍宣.索物与托情之间——浅谈比喻的运用[J].新闻与写作,1990(12).
作者姓名:鲍宣
摘    要:“不学博依,不能安诗”(见《礼记·学礼》篇)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学习广博的比喻,就不能写好诗。当前,报章上的文字,大都运用比喻来描写物象,或表达感情,或说清事理。具体地说,或把物比喻为人,使物人格化;或把人比为物,使其某种特征突现;或把甲物比作为乙物,使其更形象;也有把道理比为物体的,使其具体,更易理解,增强说服力。但是,比喻是有条件的,两个相比的人或物,必须具有某种相同的特点,这是不言而喻的。现试举几例为证: 如《诗经·郑风野有蔓草》中:“有美一人,婉如清扬”。这是以“清扬”(水汪汪)即汪汪的清水比灵动明丽的眼睛。如宋代秦观《千秋岁》中:“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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