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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初一册语文文言诗文注释补正
作者姓名:康甦
作者单位:山东莘县一中
摘    要:张鸿芩同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四年制初中一册语文课本,编者对其中所选文言诗文作了较为细致认真的注释,这无疑为广大师生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但美中不足的是:在某些地方仍不免存在着漏注、误注或虽有注释而失之过简的现象。笔者不揣浅陋,试作补正如下: 《学弈》:“思援弓缴而射之。”对于这句话课本上注释为;“想拉起弓箭去射它。思:想。援:拉。缴:生丝绳,用它来系在箭上,射鸟用。于是把系着丝线的箭叫‘缴’。”(见课本288页注⑩) 笔者意见:“缴”,本义是生丝绳,用它系于箭上来射鸟。在这里通过借代修辞手法把它来代“箭”。那么,“援弓缴而射之”就等于说“援弓箭而射之”了。也就是说,这句话中的“弓”与“缴(箭)”是名词性并列结构,用作动词“援”的宾语。因此,“援”字便应与“弓”和“缴(箭)”二者都能相配搭才行。但课本中把“援”释为“拉”。“拉”只与“弓”可以配搭,而与“缴(箭)”便不能配搭了。我们能说“拉弓”,但不能说“拉箭”。这里犯了动宾配搭不当的毛病。查新版《辞源》中“援”字条,其第一义项释“援”为“拉”,第二义项释“援”为“持”,“持”就是“拿”的意思。这句话中的“援”字应选取第二义项释作“持”,也就是“拿”,这样就能够与“弓”和“缴(箭)”二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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