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析企业货物改变用途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彭羽萍.浅析企业货物改变用途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J].环球赛鸽科技,2014(24).
作者姓名:彭羽萍
作者单位: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广东广州,510520
摘    要:对于企业来说货物的正常用途是用于生产销售,那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对货物改变正常的用途后,货物的增值税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货物改变用途后增值税有两种处理方法,(1)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种情况下会计上对增值税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视同销售视.同销售的情况下,即把该行为当做销售一样处理,则是计算销项税额;那么这两种情况是如何区分的呢?对于会计的初学者来说,货物改变正常用途后是进项税额转出还是做销项税额处理,容易陷入困惑.文章通过分析存货的属性及用途的去向两方面入手,辨析什么情况下存货改变用途时会计上应做增值税销项税额处理,什么情况下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关 键 词: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抵扣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