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物与周代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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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起星.出土文物与周代田制[J].历史教学问题,19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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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起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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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青铜器铭文中所提供的井田制度资料关于井田制度,古代文献如《孟子》、《周礼》、《诗经》、《公羊传》、《谷梁传》、《汉书》等,都有记载,但所记详简不一。经常被引用的,有: 《孟子·滕文公上》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谐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谷粱传·宣公十五年》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从史籍记载理解,井田制度可分为两个方面:一、形式上即将土地划分成整整齐齐的方块,如孟子所说那样,四周八块为“私田”,中间一块为“公田”,合成“井”字形状。二、仅在内容上有“公田”和“私田”区别。“公田”就是“籍田”或“锄”,这是集体耕作的田地,收获上交;“私田”就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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