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办法》 |
| |
引用本文: | 何文丽.解读《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办法》[J].中国档案,2012(3):44+50-51. |
| |
作者姓名: | 何文丽 |
| |
作者单位: | 民政部档案资料馆 |
| |
摘 要: | 《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年1月6日由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实施,1997年国务院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档案局颁布实施的《勘界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作为国家基本专业档案体系的组成要件,《办法》对于丰富民生档案资源有何重要意义,本刊特邀《办法》的起草参与者作相关解读。
|
关 键 词: | 行政区域界线 档案管理 文件材料 国家档案 暂行规定 民政部 勘界 归档范围 管理工作 档案工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