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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为主体:“‘教、学、评’一致性”的应有之义——特级教师张齐华“小数乘整数”教学片段赏析
引用本文:张金勤.学为主体:“‘教、学、评’一致性”的应有之义——特级教师张齐华“小数乘整数”教学片段赏析[J].江西教育,2022(43):59-61.
作者姓名:张金勤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邮市第一小学
摘    要:<正>《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指出:在课堂教学实践中,要以数学核心素养为导向,同步推进教学与评价活动,让教、学、评相互照应,形成关联。笔者认为,学生是课堂的主人,是学习过程评价的主体。学了什么?怎么学的?学得怎么样?要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站在学生的角度,聚焦目标解读、自主探索、同伴对话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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