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过错的认定——从一则案例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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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玉文.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过错的认定——从一则案例谈起[J].教学与管理,20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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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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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南平师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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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9月初,上海某高级中学对入学新生进行封闭式的住宿军训,16岁的新生小炜在训练时栽倒在地,造成面部外伤,老师随后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医院诊断为下颌骨多发性骨折和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骨折。出院后,小炜和校方不能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小炜将学校诉之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小炜受伤这天的下午气温34.6摄氏度,老师和教官对参加军训的学生进行了军训注意事项的教育,告诉同学们在训练时遇有不舒服或不适应可及时举手提出。接着带学生们到水泥地的篮球场上进行军训,挺胸笔直练习站姿。训练开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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