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新理念的内蕴解析——谈品德与生活课程的四条新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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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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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宜都市教学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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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理念”这个词,是“理”与“念”的组合。对于任何一条理念的领悟和把握,既要从“理”的角度,对其所包含的理论观点进行理解、体认;同时又要“念念于心”,将其内化为自身的信念,并自觉地转变为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基于此,笔者试就《全日制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标》)提出的四条新理念的内蕴逐一进行解析。一、道德教育观《课标》指出: “道德存在于儿童的生活中”。这一新观点旨在阐明生活与道德的内在联系,核心是强调道德教育要回归儿童的生活。道德教育为什么要回归儿童的生活呢?回答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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