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屡屡发生保安人员非法对公民进行人身强制和财产强制的事件,如搜身、拘禁、拷问,没收财物、罚款等,不一而足,更有甚者,有人竟指使保安人员公然对抗、殴打公安干警及物价,税务等国家执法人员。本文认为,发生此类事件的原因是:一、法制不健全,与保安机构相关的法律规范甚少,已有的文件彼此矛盾,甚至违法。二、有关部门对保安机构的性质、职能长期存在错误理解,认为它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而赋予它刑事管辖权和治安保罚权,导致其权力膨胀、失控和滥用。解决办法是健全法制,科学地界定保安机构的地位、职能和任务,理顺它同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关系,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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