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保障下的纠纷和谐解决——民事诉讼目韵再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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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单邦来.程序保障下的纠纷和谐解决——民事诉讼目韵再探[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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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邦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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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江苏泰州22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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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诉讼目的是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也是构建民亭诉讼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础和起点。正因为如此,大陆法系国家一直比较重视民亭诉讼目的的研究,并形成了诸如私权保护说、维护私法秩序说等诸多论说。程序保障下的纠纷和谐解决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事诉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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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目的 程序保障 和谐 纠纷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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