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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案
引用本文:邹明德,胡菊蓉,丁思泽.日本侵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案[J].历史档案,1982(4).
作者姓名:邹明德  胡菊蓉  丁思泽
作者单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邹明德,胡菊蓉),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丁思泽)
摘    要: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四五年的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本侵略军以极其野蛮残暴的手段,在其所到之处,对中国的和平居民,任意烧、杀、淫、掠,制造了许多大惨案,对中国人民欠下了累累血债。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日本侵略军侵占南京,制造了惨绝人寰、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这是日本侵略中国的最残暴的罪行之一。前不久,日本文部省在修订教科书中篡改侵略中国的历史,掩饰侵略的罪行,美化日本军国主义,南京大屠杀的史实竟被删略了。历史的事实不容篡改。日本侵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在当时即有各种记载,并且留下了影片、照片、档案等大量罪证史料。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南京大屠杀的罪魁、战犯松井石根和谷寿夫,分别受到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军事法庭的审判。法庭经过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罪证,确认了南京大屠杀的罪行,松井石根和谷寿夫分别被判处死刑,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了以真实的历史事实教育中日两国人民,从中吸取教训,警惕日本有些势力妄图复活军国主义,使得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现特将南京大屠杀案犯谷寿夫等案件公布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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