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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思无邪”
引用本文:于承武.释“思无邪”[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4).
作者姓名:于承武
摘    要:孔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见《论语·为政》)。这是孔子对我国古代诗歌总集《诗经》的概括评价,历代奉为诗歌评价的标准和创作的原则,极大的影响着后世的诗歌创作。然而,历代对这句话的意义却存在着极大的误解。 “思无邪”一语,从后汉包咸解作“归于正”起,历代相因。朱熹《诗集传》说:“凡诗之言善者,皆可以感后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佚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清代刘宝楠《论语正义》说:“论功颂德,止僻仿邪,大抵皆归于正,于此一句可以当之也”按照这个解释,就诗的社会功用说,不管是“言善”、“言恶”,都可以“归于正”。如果就诗的内容说,诗有“言善”、也有“言恶”者。“言恶”就是“邪”。朱熹《诗集传》序说:“惟《周南》、《召南》亲被文王之化以成德,而人皆有以得其性情之正,故其发于言者,乐而不过于淫,哀而不及于伤。是以二篇独为诗之正经;自《邶》而下,则其国之治乱不同,人之贤否亦异,其所感而发者有邪正,是非之不齐”。承认“自《邶》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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