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黛悲剧命运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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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宁.宝黛悲剧命运分论[J].青海师专学报,1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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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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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曾把悲剧表述为,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水的不可能实现的冲突所造成的结果。鲁迅先生则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作为美学范畴的悲剧有三个基本特征可供人们做常规把握:一,不可调和的冲突,二,必然的毁灭与失败;三,悲剧主体的正面价值。《红楼梦》作为中国文学巅峰状态的一部杰作巨构,从命意、结构、人物命运与结局上看,都充分表现了悲剧性和悲剧的多样性。本文拟对人们关注尤多的宝黛的悲剧命运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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