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精神与公民意识的天然契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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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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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文化传播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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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互联网精神的核心特质是自由、开放、共享,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是主体意识、权利义务、公共精神。这两种文化现象正在中国大地上蓬勃发展,仅在新浪微博上就可观察到层出不穷的民间志愿者行动,如免费午餐、大爱清尘、老兵回家、随手公益、青岛植树追问等等,它们不同于过去时代的“好人好事”,而是表现出自觉强烈的公民意识。这些现象充分说明:日复一日地受到互联网精神潜移默化的濡染影响,人们必然要在个人与自我、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这三个现代人必须面对的根本问题上开始现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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