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刑事立法政策的应然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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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燕玲,牛忠志.我国环境刑事立法政策的应然选择[J].中国科技信息,2005,16(16):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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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燕玲 牛忠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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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法学院,266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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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刑事立法政策实质内容就是解决刑法对环境问题的介入深度,或者说是如何协调刑法与民法、行政法对环境问题的调整。本文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环境刑事立法政策的应然选择是:一、刑法介入环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二、刑法介入环境保护又不能“太过”,应当坚持间接干预原则和最后手段原则。一、刑法介入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人类生存于被称之为“环境”的介质中,时刻与其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而须臾都不能离开它,从而环境里就物可避免地留下了人类活动的印记。其中对自然、对人类社会造成危害的便是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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