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要轻易说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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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帆.辞职,不要轻易说出口[J].职业技能培训教学,2005(8):3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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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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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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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3月.朱小姐在深圳参加了安徽一家公司的面试.很快她就收到了这家公司的面试结果通知书,上面注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工资1800元/月.同意试用。”但到安徽上班十天后.公司却通知她:试用期间工资降到1600元/月先支付80%.剩余的20%工资等转正后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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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辞职 出口 通知书 公司 工资 试用期 面试 安徽 同意 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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