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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车管所的“前腐后继”
引用本文:江淮客.一个车管所的“前腐后继”[J].新闻世界,2005(12):29-31.
作者姓名:江淮客
摘    要:李斌,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43326万元,美元2000元,且有66.47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韩明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115.02万元,对个人存款1331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种永纪,受贿现金人民币237.1万元、美元1000元,对近300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一审判处无期徒刑;闪步轩,违法所得25.5万元,对78万多元和5600美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关 键 词:车管所  巨额财产  有期徒刑  他人财物  人民币  个人存款  无期徒刑  违法所得  合法  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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