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是浙江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浙江实际制定的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下发后,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三个得以"的新定位、"三个走向"的根本要求、"三个体系"的目标任务、"五档共建"的主抓手和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在增强贯彻实效上下功夫,做到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与编制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与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项档案业务检查,与做好当前工作和提前谋划明年工作紧密结合,凝神聚力,狠抓落实。余姚市委、市政府下发的余姚市"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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