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北平市庆祝“四四儿童节”史料 |
| |
引用本文: | 邓玉娜.1946年北平市庆祝“四四儿童节”史料[J].北京档案史料,2007(3):150-158. |
| |
作者姓名: | 邓玉娜 |
| |
摘 要: | 民国时期,“儿童节”在每年的4月4日,被称为“四四儿童节”,一般都要举行庆祝活动。为了进一步鼓励儿童兴趣、启发儿童爱群、爱国、爱家庭之心理并唤起社会关注儿童卫生、教育、福利等事业,国民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庆祝儿童节的管理办法,如1946年中央宣传部等部门颁行“四四儿童节庆祝办法要点”等。本组史料主要选编出1946年北平市庆祝儿童节的各项具体活动及与其相关的上述管理办法予以公布,以供读者参考。档号:J4-3-519,J7l-l-537。第一段]
|
关 键 词: | 儿童节 北平市 史料 民国时期 庆祝活动 儿童卫生 社会关注 国民政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