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把小乌龟送公安局去
引用本文:朱振强,李启营.把小乌龟送公安局去[J].小学生创新作文,2006(Z2).
作者姓名:朱振强  李启营
作者单位:广东佛冈县振兴小学二(6)班,广东佛冈县振兴小学
摘    要:我家养了两条小金鱼和一只小乌龟。小金鱼和小乌龟和谐地在同一个鱼缸里度过了一个冬天。转眼春天到了,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小妹妹去给小金鱼喂食,看见鱼缸里只剩下一只小乌龟和一条小金鱼,就大声喊:“哥哥,小乌龟干坏事了,它吃掉了一条小金鱼!”我听见了赶紧跑过去,只见缸里只剩下一条小金鱼在惊慌地游着,再看小妹妹,她气愤地指着小乌龟说:“哥哥,赶快把小乌龟送到公安局去吧!”我听后觉得她可笑又可爱,看来小妹妹还真有点“法制观念”。事后,我真后悔:春天来了,小乌龟苏醒了,该吃东西了,我应该早点儿把小乌龟和小金鱼分开养。小妹妹要怪…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