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语言,感受语言的艺术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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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忠军,周士英.品味语言,感受语言的艺术魅力[J].语文教学之友,2011(10):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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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忠军 周士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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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沂源县南麻中学;南麻第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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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朱自清先生曾说过:“没有受过相当的要问讲习的训练或是没有受过相当的咬文嚼字的工夫的人,是不能了解大意的,至少了解不够正确。”《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主要内容,品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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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品味语言 艺术魅力 《语文课程标准》 感受 咬文嚼字 语言环境 朱自清 课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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