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项目(共285项)(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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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周峰.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项目(共285项)(摘录)[J].中国新闻周刊,2006(33):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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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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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四、(供热单位在规定的供热期内)擅自推迟或提前结束供暖,责令立即供暖,并按减少供暖天数每天处1000元罚款,同时将未供暖期间的供暖费退还给采暖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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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 北京市 项目 供暖费 供热 罚款 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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