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两条古文注释的商榷
引用本文:赵璧.两条古文注释的商榷[J].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84(2).
作者姓名:赵璧
摘    要:刘禹锡《陋室铭》“可以调素琴”一句中的“素琴”,课本编者注曰:“不加装饰的琴”。我们认为此注犯了以一般对待特殊的错误。谁也不否认在通常情况下,“素琴”作不加“装饰的琴”解,是没有问题的。但在刘禹锡的《陋室铭》中,应补注一句“此处作无(?)琴解”为宜。把“可以调素琴”中的“素琴”理解为“无(?)琴”有根据吗?符曰;有。梁·萧统《陶渊明传》云:“渊明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