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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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会峰.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J].高校理论战线,2012(8):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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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会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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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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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权分立思想可溯源至奴隶制时代“政体三机能说”,近代三权分立制度经历了由阶级分权向阶层分权的演变,是不得已而求其次的妥协产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更为彻底和更高类型的民主形式.三权分立制度的逻辑起点是私有制,多元的利益派生出多元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是公有制,根本利益的一元化对应于统一的国家权力.人大与一府两院是一种垂直而直接的制约关系,三权分立则是平行而间接的制约关系,西方各国行政权扩张的现实揭示了这种间接制约的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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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权分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历史 逻辑 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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