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品官命妇获封赠途径研究 |
| |
引用本文: | 赵永春,王姝.金代品官命妇获封赠途径研究[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165-171. |
| |
作者姓名: | 赵永春 王姝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吉林长春130012 |
| |
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古代东北民族的”中国“认同与民族凝聚力研究”(10YJA770072),项目负责人:赵永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历代边疆治理研究”(10JJD0008),项目负责人:赵永春. |
| |
摘 要: | 金代妇女获得朝廷封赠品官命妇封号,主要途径是依靠家庭成员中品官达到一定品阶后的推恩.当品官达到封赠标准时,作为品官妻室的正室、继室均可从夫荣而受封,次室受封赠,其夫至少为一字王或爵级正从一品以上.作为品官母辈,凡符合封赠资格,品官家庭中嫡母均可凭子贵受封赠为品官命妇;庶母、继母若凭子贵而受封赠,其子至少为一字王或正从三品以上爵.金代妇女亦可凭孙、曾孙辈贵而受封,但其孙、曾孙至少或为一字王,或为正从三品以上爵.同时,金代少部分妇女亦可通过自身功绩而受封为品官命妇.金廷通过诸多途径封赠品官命妇,最终仍是稳定官员、标榜这类女性美德与达到社会教化的目的.
|
关 键 词: | 金代 品官命妇 封赠 《金史》 《大金国志》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