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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刑统》制定后的变化——兼论北宋中期以后《宋刑统》的法律地位
引用本文:戴建国.《宋刑统》制定后的变化——兼论北宋中期以后《宋刑统》的法律地位[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1992(4).
作者姓名:戴建国
摘    要:本文就向为人忽视的宋代重要法典——《宋刑统》制定后的变化问题作了考述。并就长期以来学术界颇多争议的敕律关系作了进一步探讨。文章认为,《宋刑统》制定后,由于宋代社会的不断发展,至少有六分之一的内容被修改订正。尽管如此,《宋刑统》作为宋代通行的基本法典,终宋之世,用而不弃,起着任何其他法规所不能替代的作用。有宋一代,敕律并行。作为法律形式之一的敕,仅优于律首先适用而已,从未取代过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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