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权的冲突与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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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本文,裴春光.立法权的冲突与解决[J].科教文汇,2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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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本文 裴春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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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法规处) 江西·南昌330046(刘本文),南昌大学法学院 2005级诉讼法研究生江西·南昌330047(裴春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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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宪法》、《立法法》等法律明确赋予了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但同时由于立法上规定模糊,实践中地方利益驱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了我国地方立法和中央立法在诸多领域构成了紧张甚至冲突。如何在党中央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话语下建构和谐立法体制,是摆在我国法律界学仁面前的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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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体制 立法冲突 立法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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