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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采光权侵害
作者姓名:李强  宋博
作者单位:1.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
2.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200336
摘    要:侵害只要其行为客观上侵害了他方的采光权限即满足侵害行为要件,而不要求一定为非法行为;日本司法界判定采光权侵害的“忍受限度”理论可供我国司法实践参考;采光权侵害必须以一方侵害结果为必要。我国相关司法救济包括:公法上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要求上加以规划,私法上在相邻权上赋予公民采光权;采用物权保护法和债权保护法,遵循兼顾公平、便于生产生活、鼓励债权充分救济等原则。

关 键 词:采光权 侵害行为 物权保护 公法 私法 相邻权 要件 兼顾公平 中国 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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