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的主体性和规范性 |
| |
引用本文: | 杜振吉. 论道德的主体性和规范性[J].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3, 32(2): 5-10 |
| |
作者姓名: | 杜振吉 |
| |
作者单位: | 曲阜师范大学,经法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
| |
摘 要: | 道德主体和道德规范论的观点,分别从主体性和规范性的角度,在一定意义和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道德的功能和本质,但二者又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割裂了道德的主体性和道德的规范性的关系,并将其一方视为道德的本质。实际上,道德的主体性与道德的规范性是紧密联系着的两个方面,二者统一于道德现象本身,不能人为地将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道德的主体性主要是从本源方面对道德的把握,道德的规范性则主要是从功能方面对道德的把握;在道德的本质问题上应当超越主体论和规范论的狭隘理解,要站在更高的高度和在更广阔的视野中,理解和把握道德的本质。
|
关 键 词: | 道德 本质 功能 主体性 规范性 |
文章编号: | 1000-2529(2003)02-0005-06 |
On Moral Subjectivity and Prescriptivenes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morality essence function subject character rule character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