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
| |
摘 要: | 应增设“侵犯债权罪”因长期不履行生效判决欠债不还,郑州市一些政府部门的负责人目前面临被拘留的结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曝光了91名“赖账户”名单,同时对33名已被列入拘留名单的“老赖”进行公告。我国刑法有一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常被法院援引到债权债务关系中来。然而,这个法条的本义是维护司法权威,作为拘留“老赖”的法律依据,其实只是在打“擦边球”。盗窃几百元就可以定罪量刑,而欠债数十万、上千万,反而可以逍遥法外,这是不公平的。笔者以为,对于这些恶意侵犯公民和国家财产的行为,刑法应增设“侵犯债权罪”。江西…
|
LETTER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