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思想行为与组织管理工作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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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锦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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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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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果我们承认人是知、情、意、行构合的生命体,而不是简单的“经济人”、“生物人”,那么才有可能去确认认识能力和思想方法对行为的直接制约作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民的民主、权利与义务等问题。因为人们在生活实践中,不仅以自然实体而存在,更主要的是以社会关系而存在。这两种存在决定了人的两种属性。而“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合”(《马恩选集》第1卷第18页)。可见,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并不是孤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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