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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
引用本文:林涛.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J].新疆教育,2013(16):95-95.
作者姓名:林涛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堰桥中学
摘    要:近年来,我们身边出现了许多未成年的见义勇为者,有时为救别人,不仅牺牲了自己,而且也没达到救助目的。因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见义”应当“有为”,未成年要充分考虑到自身能力和“为”的最佳方式,争取通过智慧取得最佳效果,不作无谓的牺牲。因此,我们更提倡“见义智为”的行为。

关 键 词:未成年人  见义勇为  见义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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