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职工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1991年3月14日在北京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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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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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教办公室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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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就《北京市职工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市职工教育工作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90年,全市已有各级各类职工学校674所,其中职工高等学校46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20所,职工中学508所。此外,还有为职工教育服务的民办学校492所,为乡镇企业职工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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