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中业主反对老旧住宅小区重建的民法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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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耿卓,黄子安.城市更新中业主反对老旧住宅小区重建的民法回应[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6):5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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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耿卓 黄子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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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土地法制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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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BFX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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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护反对老旧住宅小区重建业主的合法权益攸关老旧住宅小区重建效率之提高与都市机能之活化,意义重大。虽然《民法典》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重建予以一定回应,但对反对老旧住宅小区重建的业主欠缺立体、完整的规范。因此宜借鉴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为反对老旧住宅小区重建业主设置事前、事中、事后完整的保护网,构建重建决议的程序性规定,完善老旧住宅小区重建的表决制度,赋予反对者卖渡请求权,系统规范反对老旧住宅小区重建业主的行为,推进重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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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旧住宅小区重建 重建决议 卖渡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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