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名人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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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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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体育界近几年的名人官司中,主要是因侵犯体育名人人格权而引起的诉讼。所谓人格权,指以民事主体作为法律上的人所必须具备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固有的民事权利包括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权利。我国现行具体法律规定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在我国体育名人的人格权官司中,最多的是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诉讼。这里要强调的是,人格权包括法人的人格权和公民的人格权。也就是说,“体育名人”的“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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