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思想及其对深化改革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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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锡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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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240; [2]上海金融学院,上海20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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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社会的统治思想、核心价值和话语主导权——当前中国意识形态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YJA710018);2013年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3YZD046)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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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提出了诸多论断。在基本矛盾方面,强调以生产力为标准来看待适应和不适应,把握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统一,确定了改革的方向和途径;对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区分了根本制度和具体制度,论证了社会主义条件下解放生产力的必要性。在社会矛盾方面,认为改革将使各种社会矛盾更复杂,不能简单归结为阶级矛盾或两类矛盾;对于解决社会矛盾,提出了物质利益原则,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三不主义"原则,等等。这些思想发展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思想,对于今天全面深化改革仍具有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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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邓小平 社会主义社会矛盾 基本矛盾 社会矛盾 全面深化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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