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道德与法律兼融思想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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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岂之.历史上道德与法律兼融思想的考察[J].南通师范学院学报,2001,17(3):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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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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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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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虽然从道德中分化出来乃至与道德分离成为独立的学科,但是由于两都属于社会公共规范体系,所以在很多方面有交叉点和重叠点。法律的前提和基础离不开道德观念、道德标准;对法的解释和实施以特定历史阶段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为范围;判决、辩护、推理、程序设定等全部过程都与伦理价值观有一定的联系;法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可信度也受道德标准的影响,研究中外历史上法律与道德兼融的思想资料,可以得出如下启示;道德伦理是人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都不合伦理规范,因此,对社会成员进行法制教育必须与道德伦理教育并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兼融并用。道德伦理的生命在于知行合一,道德伦理道德是对自己言行的约束,不是用来对付别人的;而个人是否遵守道德伦理,需要整个社会的监督,道德强调自觉性,道德教育应避免枯燥的说教方式,应将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的生动事例,提到理论的高度加以阐述,使道德成为可爱可亲的东西,成为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须臾不可离开的精神养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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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伦理道德 法律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法治 法学 伦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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