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澍对漕政的整顿和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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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用舒.陶澍对漕政的整顿和改革[J].湖南城市学院学报,1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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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用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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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漕运、盐法、河工在明清两代,被称之为“三大政”。他们不仅直接关系着封建王朝的财政收入和物资供应,而且和广大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清嘉道年间,由于封建统治日趋腐败,“三大政”弊端丛生。其中两江地区,既是清朝财赋之区,漕粮、盐课均占全国一半以上;又是河工的重点,境内江河湖汊密布,其弊更为突出。道光元年(1821),陶澍(1779~1839)任安徽布政使,旋擢安徽、江苏巡抚,两江总督,至道光十九年(1839)病逝,在江南为官十九年。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陶澍竭尽精力,治理“三大政”,并取得了一定成就。本文试就陶澍对漕运的整顿和改革,作一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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