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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天”中的特殊语法现象
引用本文:彭易衡.“洞天”中的特殊语法现象[J].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5(Z1).
作者姓名:彭易衡
摘    要:“洞天”是一个道教术语,最早见于初唐陈子昂诗句。其词义各书均注为“洞中别有天地”。其结构类型,一些专家认为是名+名的偏正式,但笔者认为是主谓式。该词所涉及的语法现象较为特殊。 词的谓语语素,是从原短语中名词宾语升格变性而来。“洞天”由多层主谓短语节缩成词,语素与短语间的对应关系特别。“洞天”的全称是“洞中别有天地”,其“洞中”表示“什么地方”,“有”表存在,“天地”回答“什么事物”,是一个表存现,有三个层次的复杂短语,结构上主谓宾齐全。节缩为双音词时,去掉了动词谓语“有”,仅留下两个处所语素作意义支点。这样,在结构关系上,“天”就由第二层次的宾语,升格为与主语同一层次,对主语作陈述的谓语。其“洞”仍回答“什么地方”,“天”则回答“有什么”——洞中有天,从而维续了主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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